避難層(refuge storey)是高層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難的樓層,一般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為消防專門設置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通過避難層的防煙樓梯間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人員必須要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該類建筑由于使用人員多、豎向疏散距離長或因人員自身不具備疏散的條件因素,易導致人員的疏散時間長。一座建筑是設置避難層還是避難間,主要根據該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內需要避難的人數及其所需避難面積確定。當需要設置避難層時,除火災危險性小的設備用房外,該避難層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
戶內消防設施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除衛(wèi)生間外,所有房間均應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除廚房選用感溫探測器,其它房間應選用感煙探測器;
廚房應設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器,并聯動緊急切斷閥;
當住宅內設置有風管的中央空氣調節(jié)系統,且風管穿越戶與戶之間或單元之間隔墻時,戶內除衛(wèi)生間外的每個房間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距戶門1m處應設置噴頭。
樓梯間通向避難層的走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實體墻分隔至樓板或梁底,開向走道的房間門不應超過3扇,且應設可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并向房間內開啟。
其他防火措施應按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45-95)有關避難層的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