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層(refuge storey)是高層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難的樓層,一般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為消防專門設置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通過避難層的防煙樓梯間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人員必須要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從首層到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對火災時不能經樓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難層的人員可采用消防云梯車進行救援。此外,根據普通人爬樓梯的體力消耗情況,結合各種機電設備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以不大于50m較為適宜。50m的救援高度主要是考慮了目前國內主戰(zhàn)舉高消防車,如50m高云梯車的操作要求。
戶內消防設施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除衛(wèi)生間外,所有房間均應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除廚房選用感溫探測器,其它房間應選用感煙探測器;
廚房應設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器,并聯動緊急切斷閥;
當住宅內設置有風管的中央空氣調節(jié)系統,且風管穿越戶與戶之間或單元之間隔墻時,戶內除衛(wèi)生間外的每個房間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距戶門1m處應設置噴頭。
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于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難層的疏散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
3 避難層(間)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