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并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并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即企業(yè)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yè)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yè)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yè)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公司并購可以分為很多類,比如:SP公司并購,互聯網公司并購,ICP公司并購,網絡游戲公司并購,電信短信公司并購,移動短信公司并購,聯通短信公司并購,WAP公司并購,科技公司并購等。
SP公司
SP公司并購分為SP公司出售及SP公司收購,一般情況下SP公司出售都是空殼公司,進行SP公司并購后就可以直接運營該SP公司的業(yè)務,相當于在本公司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個擁有SP運營資質的分公司。
SP公司并購辦理條件:
1、首先,SP公司出售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
2、其次,SP公司出售公司注冊資金不要為技術入資,或其它入資形勢。
3、SP公司出售公司的經營地址不得與注冊地址不同。
4、所申請的SP公司收購屬于國內的內資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資背景不建議申請。
5、SP公司收購必須為以上技術人員,簽定勞動合同,上齊社會保險。
6、SP公司收購公司有相關技術人員,且技術人員至少10人以上。
7、廣電背景的SP公司收購建議不要申請。
互聯網公司
互聯網公司并購指的是對擁有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的空殼公司進行收購合并,從而可以運營相應收購的互聯網公司的相關業(yè)務。
互聯網公司并購內容:
1.互聯網公司收購方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
2.互聯網公司收購方的公司地址不能與互聯網公司出售方的相同。
3.互聯網公司收購方必須擁有相關技術人員10名。
4.互聯網公司并購雙方必須提供人員社保證明。
5.互聯網公司出售方必須屬于內資公司。
一企業(yè)并購從行業(yè)角度劃分,可將其分為以下三類:
1、橫向并購。橫向并購是指同屬于一個產業(yè)或行業(yè),或產品處于同一市場的企業(yè)之間發(fā)生的并購行為。橫向并購可以擴大同類產品的生產規(guī)模,降低生產成本,消除競爭,提高市場占有率。
2、縱向并購??v向并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huán)節(jié)緊密相關的企業(yè)之間的并購行為??v向并購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節(jié)約運輸、倉儲等費用。
3、混合并購。混合并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yè)之間的并購行為。混合并購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經營風險,提高企業(yè)的市場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