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遞計費重量
遵照國際航空協(xié)會(IATA)規(guī)定,按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兩者的定義與國際航空貨運協(xié)會規(guī)定,貨物運輸過程中計費的重量是按整批貨物的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計算。(EMS除外,可不計拋)
實際重量: 是指需要運輸?shù)囊慌锲钒òb在內(nèi)的實際總重量,也稱為毛重;
體積重量: 是指針對貨物體積換算成的重量,稱為體積重量;
體積重量大于實際重量的貨物又常稱為拋貨。
體積重量計算方法(適用UPS、FEDEX、DHL、TNT):
體積重(KG) = 長(CM) * 寬(CM) * 高(CM) /5000
EMS除外,任一單邊超過 60cm的包裹,進行計算體積重。
體積重(KG) = 長(CM) * 寬(CM) * 高(CM) /6000
鋰電池組 大電池單個重量不超5KG,超功率需貼至低于100WH以下標識
內(nèi)盒包裝:每個電池需獨立絕緣(無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內(nèi)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內(nèi)盒;不可超2PCS/內(nèi)盒,包括手機電池。
參數(shù)標簽:可以沒有型號(型號可以在發(fā)票上說明),必須有容量(電壓,電流)
防火標簽:要貼防火標簽(鋰金屬、鋰電池),干電池除外,防火標要求: 不可折疊,標準大尺寸為:74MM*105MM 標準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裝:單件不超10KG,硬朗干凈,不允許包裹袋,文件封類,不可割掉紙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膠帶、貨物外箱不可有危險物品標識(航空標識1-9類危險標識)。干電池與鋰電池不可以混裝一箱,電池和普貨不能混裝一箱
快遞包裝限重
每件包裹的重量上限為68公斤;
每件包裹的長度上限:DHL為120cm,F(xiàn)EDEX為270cm;
每件包裹尺寸上限:(2個短邊相加*2+長邊)=330 厘米;
每批貨件總重量與包裹件數(shù)無限制;
由于某些國家或地區(qū)有不同的當?shù)叵拗?,因此會有一些差異?/p>
不恰當?shù)陌b材料
1) 使用帶子、繩索或膠帶進行纏繞的商品包裝。拆除帶子、繩索,附加氣泡膜、 包裝箱等。
2) 重復(fù)使用之盒子或箱子。必須去除包裝外側(cè)所有標簽、號碼、地址信息及一 切有可能影響操作人員識別的粘貼物品和信息。
3) 易破損的材料。如保麗龍、塑料、編織袋等。
4) 公文包、行李袋、行李箱等。不接受公文包、行李袋作為外包裝的貨物。
5) 強度不足的包裝。不接受客戶使用有壓垮痕跡、有破洞及有油漬、水漬的使 用過的箱子(不影響簽收)對貨物進行包裝,以及受潮或強度不夠的瓦楞紙 箱。
6) 商品包裝。商品包裝不能直接作為運輸包裝。
7) 打包帶。使用不帶鐵箍的打包帶,入庫時需拆箱去除,非重貨無需附加。
8) 木質(zhì)包裝。此類貨物入異常,拆箱后無法還原,需確認去除、無需拆箱并提 供必要的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