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流程:
1、會計師事務所和社會團體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yè)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fā)委托方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xiàn)場審計時間。
4、現(xiàn)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審社會團體單位交換意見;
7 、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對于社會團體來說,也是需要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必須按照社會團體公益活動支出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明確其工作審核。達到相關部門的要求。社團有財務收支,由財務部負責,審計部就是對財務部處理的賬務進行監(jiān)督的,如果有不當收支,財務處理混亂,甚至個人侵占社團資金,提出審計報告,總之,是為了社團健康運行。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jù)由審計證據(jù)得出的結論,清楚表達對財務報表的意見。注冊會計師一旦在審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就表明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產(chǎn)品。注冊會計師只有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報告。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財務報表發(fā)表意見,從而履行業(yè)務約定的責任。
一般審計目標概括了會計報表各項目審計共同具有的方向和應達到的目的,是注冊會計師擬定單個項目審計計劃、實施單個項目審計程序的指南。通常我們把針對單個的會計報表項目審計所確定的目標,稱為項目審計目標。在以上涉及的三類審計目標中,審計總目標是抽象、層次高的目標,它針對會計報表整體的審計而言;一般審計目標受審計總目標的制約,是概括化的、居中間層次的目標,它針對各會計報表項目審計共同具有的某些屬性而言,適用于所有項目審計;項目審計目標受一般審計目標的制約,是具操作性的、居低層次的目標,它針對單個項目審計而言,僅適用于單個項目審計。注冊會計師必須掌握包括審計總目標、一般審計目標和項目審計目標在內(nèi)的各層次審計目標,以指導審計工作,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