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水下打撈移動電話點的水面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或過往船只;2000米范圍內不得進行爆破作業(yè),200米以內不得進行錨固.搖樁.錘擊樁.空氣幕沉井.電擊魚等作業(yè)。 當波有四個以上的波紋時,不準潛水。 開始潛水時,應在潛水處安裝柵欄設備;夜間工作時,應懸掛信號燈,并提供滿意的工作照明。 重型通風潛水作業(yè)隊,單組潛水應由4名人員組成,并配有全套應急潛水裝備和救生潛水員;兩組潛水可包括8人,但不少于7人。
水下打撈公司的其他注意事項: 1.遵循并且兩人同行。 2.穿救生衣。 3.清潔面膜中的水。 4.不要使用耳塞。 5.配重帶必須帶。 6.不要過度呼吸。 7.離開水面并降落在岸上后,取下蛙鞋、面罩和呼吸管。
船舶抬撬打撈法。用鋼纜兜于沉船船底,用打撈船上的起重設備將沉船提起,打撈時一般要用兩艘或多艘打撈船共同作業(yè)。 泡沫塑料打撈法。將比重輕的閉孔泡沫塑料輸入沉船艙內,排去海水,借泡沫浮力抬起船舶,此法免去在沉船底穿引鋼纜的不便,且減少或免去封艙工作,也適應海上風浪下作業(yè)。
根據沉船的大小以及其事件發(fā)生的具體地點,可分別采用6種不同方法來處理,然各種方法可單獨采用,也可幾種方法聯合采用稱為綜合打撈法,視具體事件而定。下面針對這6種方法詳細解析: 封艙抽水打撈法。應先沉船破口封堵后,然后將船內的水抽出,使船浮起,因封補嚴密困難,風浪大時難作業(yè),故較少采用。 浮筒打撈法。用若干浮筒在水下充氣后,借浮力將沉船浮出水面,此法浮力大而可靠,施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