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chǎn)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拆橋過程中要作好隔離措施、引導好兩端的車輛、行人交通。對環(huán)境的維護和文化施工的請求要嚴厲控制。橋上、下各種管道、管線、線路很多,分屬于不同的產(chǎn)權單位。各種管、線在拆橋之前,一定請求各產(chǎn)權單位先行撤除處置,以免形成不用要的損失。
梁、柱、墻側模板應在混凝土澆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時、冬季不少于48小時后拆除。需提前拆除時應進行試拆模,在監(jiān)理單位確認不影響混凝土外觀質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1.非承重模板(墻、柱、梁側模)拆除時,結構混凝土強度宜不低于1.2Mpa,以能保證砼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壞,承重模板(底模)的拆模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具體要求時,砼強度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2.對于框架柱模板及墻側模板,可在砼終凝,并養(yǎng)護94小時后,砼強度不小于1.2Mpa后拆除。側模拆除后,柱墻面上立即圍蓋濕麻布袋,加強砼的養(yǎng)護。
3.拆模順序為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4.拆除跨度較大的梁底模時,應先從跨中開始,再向兩端。
5.拆模時不要用力過猛過急,拆下來的模板及鋼管要及時運走、整理。
6.所有模板的拆除均必須征得甲方監(jiān)理的同意,且附有拆模通知單及拆模強度報告。
7.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沖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及支架應及時清運,并進行清理、整理、刷隔模劑,集中堆放。
施工人員在房屋拆除時應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則,首先拆除房屋裝飾面板,然后拆除初級和次級龍骨,然后拆除動臂和懸掛部件。拆除的材料應運送。嚴禁拉動,在拆除區(qū)設置警告標志以防止受傷,不能砸壞,嚴禁殘酷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