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公司是在國家重點支撐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繼續(xù)進行研討開發(fā)與技術成果轉化,構成公司中心自立知識產權,并以此為根底展開出產運營活動,在我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公司。
確定的有關程序
1)自我評估。公司應對照《確定方法》第十條進行自我評估。契合條件的進行注冊掛號。
2)注冊掛號。公司按請求填寫《公司注冊掛號表》,并傳至確定安排。
3)預備并提交資料:
a. 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請求書;
b.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掛號證(復印件);
c.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答應合同)、出產批文,新商品或新技術證實(查新)資料、商品質量檢驗陳述、省級以上科技方案立項證實,以及別的有關證實資料;
d. 公司員工人數(shù)、學歷結構以及研制人員占公司員工的份額闡明;
e. 經具有天資的中介安排鑒證的公司近三個會計年度研討開發(fā)費用狀況表(實踐年限缺乏三年的按實踐運營年限),并附研討開發(fā)活動闡明資料;
f. 經具有天資并契合本《作業(yè)指引》有關條件的中介安排鑒證的公司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財物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實踐年限缺乏三年的按實踐運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狀況表。
g.技術創(chuàng)新活動證實資料。
h.高新技術公司資歷自頒布證書之日起收效,有效期為三年
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的條件
按照《確定方法》第十條第(四)款的規(guī)則,請求高新技術公司資歷確定的公司須一起滿意以下條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的公司,近三年內經過自立研制、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或經過5年以上的獨占答應方法,對其主要商品(效勞)的中心技術具有自立知識產權;
(二)商品(效勞)歸于《國家重點支撐的高新技術領域》規(guī)則的規(guī)模;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公司當年員工總數(shù)的30%以上,其間研制人員占公司當年員工總數(shù)的10%以上;
(四)公司為取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chuàng)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善技術、商品(效勞)而繼續(xù)進行了研討開發(fā)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討開發(fā)費用總額占出售收入總額的份額契合如下請求:
1.近來一年出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公司,份額不低于6%;
2.近來一年出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公司,份額不低于4%;
3.近來一年出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公司,份額不低于3%。
其間,公司在我國境內發(fā)作的研討開發(fā)費用總額占悉數(shù)研討開發(fā)費用總額的份額不低于60%。公司注冊建立時刻缺乏三年的,按實踐運營年限核算;
(五)高新技術商品(效勞)收入占公司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公司研討開發(fā)安排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才能、自立知識產權數(shù)量、出售與總財物成長性等目標契合《作業(yè)指引》的請求。
高新技術公司資歷自頒布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公司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請求,不提出復審請求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公司資歷到期主動失效。
評分標準:
高新確定采納百分制,公司需到達70分(不含70分)。
序號 目標 賦值
1 中心自立知識產權 30
2 科技成果轉化才能 30
3 研討開發(fā)的安排管理水平 20
4 成長性目標 20
算計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