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成本
工業(yè)設計在使產品造型、功能、結構和材料科學合理化的同時,省去了不必要的功能以及不必要的材料.并且在提高產品的整體美與社會文化功能方面,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現代社會技術競爭很激烈,誰擁有新技術,誰就能在競爭中占有優(yōu)勢、但技術的開發(fā)非常艱難,代價和費用極其昂貴。相比之下。利用現有技術,依靠工業(yè)設計,則可用較低的費用提高產品的功能與質量。使其更便于使用、增加美觀,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我們可以想像,把電視機的顯示方式變成液晶式的,這是—大技術進步,但又是何等的艱難。但在結構、造型、整體性與環(huán)境的色彩協(xié)調,為不同人群需要而進行的產品設計則相對可及、便利,這往往也是國際市場商品競爭的焦點。
為了增強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我國一直強調要把產品的包裝搞上去,這無疑是一個應急措施。但從發(fā)展看,還必須從產品設計下手,重視產品的工業(yè)設計,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從考慮的觀點出發(fā),才能使技術、產品、包裝統(tǒng)一起來。包裝是工業(yè)設計的輔助設計,只有重視工業(yè)設計,在企業(yè)中大力推廣工業(yè)設計。才能使產品有競爭力,增加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yè)品的式樣。它與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中規(guī)定:“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觀所作的設計;
(2)是指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的設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的設計;
(3)必須是適于工業(yè)上的應用;
(4)必須富有美感。
產品設計是工業(yè)設計的核心,是企業(yè)運用設計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tài)改變?yōu)楦袃r值的形態(tài)。工業(yè)設計師通過對人生理、心理、生活習慣等一切關于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認知,進行產品的功能、性能、形式、價格、使用環(huán)境的定位,結合材料、技術、結構、工藝、形態(tài)、色彩、表面處理、裝飾、成本等因素,從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角度進行創(chuàng)意設計,在企業(yè)生產管理中保證設計質量實現的前提下,使產品既是企業(yè)的產品、市場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達到顧客需求和企業(yè)效益的完美統(tǒng)一。
版權法保護思想觀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觀念包括美學思想觀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狀、圖案、色彩及其結合的表述方式。因而,當一件富有美感,以圖案、形狀和色彩組成的外觀設計構成作品時,就可以受到版權法的保護。顯然,外觀設計既有專利權的特征,又有版權的特征。這樣,在外觀設計的保護上,版權法就與專利法有所重疊。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英國和德國等國家才制訂了專門的外觀設計注冊法或工業(yè)版權法,對外觀設計采取了既具有專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權法特征的保護方式。 從觀念上說,專利法保護富有美感的具有工業(yè)實用性的外觀設計,版權法保護以形狀、圖案、色彩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區(qū)分開來。然而,具體到實用藝術品時,就很難區(qū)分究竟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還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了。
實用藝術品涉及了兩個概念。一是實用品,一是實用品的藝術方面。其中,版權法保護實用品的藝術方面,而不保護實用品或實用品的內在功能和實用性功能。關于實用品,美國版權法第101 條的定義說:“實用品是指具有內在實用性功能的物品,而且其內在的實用性功能并非僅僅描述物品的外表或傳達信息。如果某一物品是某實用品的一部分,通常應被視為實用品?!睂嵱闷返乃囆g方面,則是就實用物品作出的有關形狀、圖案、色彩和藝術設計,可以是圖形、雕刻和雕塑等。由此看來,產品的外觀設計和實用品的藝術方面并無本質的區(qū)別。
在對于實用藝術品的保護上,美國的版權法律和司法實踐一直試圖在受版權法保護的實用品的藝術方面與受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之間劃出一條界限。就受保護的對象來說,美國版權法第102條列有圖形、 雕刻和雕塑作品。又據美國版權法第101條,圖形、雕刻作品包括兩維和三維的實用藝術品。關于實用藝術品的保護,第101 條解釋說:“這類作品應當包括工藝美術品,但這只涉及工藝美術品的外形而不涉及其機械的或實用的方面;實用品(本條有定義)的外觀設計,當其所具有的圖形、雕刻或雕塑的特征能夠從物品的實用性方面分離出來,能夠獨立于物品的實用方面而存在,而且也只有在這種程度上,該外觀設計應當被視為圖形、雕刻或雕塑品。”這就是的“分離特性和獨立存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