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下隨車吊的一般操作流程準則事項 1.隨車吊工作前需要檢查機械的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裝置是否整齊。 2.司機與起重工需要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需要先鳴喇叭,如發(fā)現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不執(zhí)行。 3.需要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4.機械的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盡量免除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5.司機需要經過培訓,并經部門考核批準后,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6.隨車吊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人員站立,工作或通行。 7.運輸車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需要運行或轉動時,需要將機身先墊平。 8.運輸車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9.隨車吊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特定的距離。 10.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吊車出租的常識: (1)土法施工用的滾動法裝卸移動設備,滾杠的粗細要一樣,長度應比托排寬度長50cm,嚴禁帶手套填滾杠。裝卸車時滾邊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要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有需要時要用溜繩。 (2)在安裝過程中,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后再繼續(xù)起吊。 (3)多臺聯合操作時,要求速度大致相同,塔體上各吊點受力大致趨于均勻,以免塔體受力不勻而變形。 (4)采用回轉法或扳倒法吊裝塔罐的時候,起吊過程中塔體的左右溜繩要牢靠,塔體回轉就位時,使其慢慢落入,以免發(fā)生意外和變形。 (5)在架體上或建筑物上安裝設備時,其強度和穩(wěn)定性要達到安裝條件的要求。在設備安裝定位后要按圖紙的要求連接緊固或焊接,設計要求的強度和具有穩(wěn)固性后,才能脫鉤,否則要進行臨時固定。
吊車出租中工作的基本要素 1、吊車出租中吊車開車前,要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2、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執(zhí)行。 3、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4、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 5、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處理。 6、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處理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吊車的裝置 (1)起重量指示器(角度盤,也叫重量限位器) 裝在臂桿根部接近駕駛位置的角度指示,它隨著臂桿仰角而變化,反映出臂桿對地面的夾角,知道了臂桿不同位置的仰角,根據起重機的性能表,就可知在某仰角時的幅度值、起重量、起升高等各項參考數值。 (2)過卷揚限制器(也稱高限位器) 裝在臂桿端部滑輪組上限制鉤頭起升高,以免發(fā)生過卷揚事故的裝置。它讓吊鉤起升至位置時,能自動發(fā)出報警信號或切斷動力源停止起升,以免過卷。 (3)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當荷載力矩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就自動切斷起升或變幅動力源,并發(fā)出禁止性報警信號的裝置,是規(guī)避超載造成起重機失穩(wěn)的限制器。 (4)防臂桿后仰裝置和防背桿支架 防臂桿后仰裝置和防背桿支架,是當臂桿起升到額定仰角時,不上升的裝置,它不讓臂桿仰角過大時造成后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