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優(yōu)點
1、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guī)模。
3、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國有企業(yè)、民營企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機關學校等單位。適用范圍
適用于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國有企業(yè)、民營企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機關學校等單位。
銀行承兌匯票的債務可以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必須由票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擔當。保證人對合法取得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銀行承兌匯票權利,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被保證人的債務因銀行承兌匯票記載事項欠缺而無效的除外。被保證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付款,保證人應當足額付款。
保證人應當在銀行承兌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保證"的字樣;
(二)保證人名稱和住所;
(三)被保證人的名稱;
(四)保證日期;
(五)保證人簽章。
其中,第(一)項、第(五)為保證行為的必須記載事項,保證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上列第(二)項的,以保證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保證人住所。保證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上列第(三)項的,以出票人或承兌人為被保證人。保證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四)項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影響對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責任。
保證人為二人以上的,保證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清償銀行承兌匯票債務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權。
開具銀行承兌匯票需要哪些條件?
銀行承兌匯票并非所有人都能夠隨便開具,正常情況下想要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至少需要具備幾個條件: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3、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4、買賣雙方有真實交易,必須提供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復印件;而且現在銀行要求非常嚴,想要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果沒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想要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比較難。
5、繳納保證金,目前各大銀行在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時候,都必須繳納保證金至于保證金是多少?要看客戶的條件,如果客戶條件一般般,銀行基本上都要求提供的保證金,如果客戶條件比較優(yōu)質,實力比較強,而且在銀行有授信額度,那可以交30%或者50%的保證金,銀行再給予50%~70%的敞口。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的特點
(1)風險低。雖然貼現業(yè)務是銀行事先付出資金,購買匯票,但由于匯票是由其他商業(yè)銀行承兌過的,所以相塒于貸款業(yè)務來講,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的風險要低得多,只要貼現銀行在票據的真實性及承兌行的資質上把住關。到期收回資金是不成問題的。
(2)流動性強。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yè)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yè)的可用資金。銀行又可將經貼現并符合央行規(guī)定條件的票據向央行辦理再貼現,克服銀行信貸資金緊缺的困難,減輕貼現銀行的頭寸壓力,增加貸款總額和貸款收益。因此無論對貼現方、還是對貼現銀行來講,貼現業(yè)務都是一項流動性極強的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