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寬體飛機載運的貨物,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X60X100厘米。寬體飛機載運的貨物,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100X100X140厘米。托運前給你要乘坐的航空公司打電話咨詢一下。
飛機不建議托運的物品清單:
①貴重物品:筆記本電腦、現(xiàn)金、信用卡、珠寶首飾
②急用物品:護照、身份證、藥品、商務文件
上述物品應隨身攜帶,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③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托運(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對于行李箱的損壞,一般航空公司都會有一些免責條款,對于行李箱輕微的損傷,例如行李箱刮傷以及磨損等并不承擔責任。賠付金額還要看具體行李破損程度,需要經過鑒定,以及是否能夠提供有效的價值證明,即購買行李箱的發(fā)票。航空托運行李破損、丟失都屬于小概率事件,行李在機艙中起飛或者降落難免會遭遇擠壓,對于機場及航空公司重要的是做好預防工作和監(jiān)管工作,而旅客遇到問題應該用合理的方式解決,同時還需做好功課,防止不必要的麻煩。
充電寶能夠帶上飛機取決于充電寶的額定能量,額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如果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Wh= V x Ah,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
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例如: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 mAh ,其額定能量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