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本與善本的界定,歷來為版本鑒定學者所爭論。宋效先老師曾在1987年發(fā)表論文指出:“珍本是比較稀見或比較珍貴之本,善本是凡內(nèi)容有用,流傳稀少,??叹迹哂形奈?、學術或藝術價值之本?!倍诶钪轮依蠋煹挠^點中認為:在西方人的觀念里和詞匯中,“善本”就是珍貴的、值錢的、罕見的傳本,這實際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義。
時代久遠,傳世孤罕的書籍,自然珍貴。甚至雖有明顯的文字訛脫,反被視為珍貴版本,這在古今中外都有實例可舉。本來“珍”并不等于“善”,罕見的東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誰也不會把珍貴的東西視若糞土。這就在實際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認為,從廣義的角度說,凡是有利于國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應視為珍本;珍本與善本的核心價值都是文獻價值,文物價值為基礎,文物價值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的真贗、年代、版本的基礎上得出的,藝術價值對于古籍來說是形式。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與藝術價值都高的古籍,無疑是善本;有時候,對于某種價值特別突出的古籍,也應視為善本。
中國圖書事業(yè)隨社會進程發(fā)展,春秋時代圖書性質(zhì)偏向官方檔案,戰(zhàn)國時代,圖書轉(zhuǎn)成傳播知識的媒介,也開始有了私人藏書。
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推行“書同文”政策,將部分私家藏書移入宮廷及政府機構后,進行焚書坑儒,是中國圖書發(fā)展的黑暗時期。
漢興,圖書事業(yè)又慢慢恢復過來。
三代以前,所用以載文者,竹木而已。載于竹者,曰簡;載于木者,曰牘;連編簡牘,則謂之策。古者,大事書之于策,小事則書之于簡牘而已。初以刀刻,繼以漆書,周宣王時,始有墨書。三代以上社會之文化,完全賴此以推進,國家之文明,亦完全賴此以保存,與后世之書籍功用正同。是簡牘者,實即當時之書也,創(chuàng)之早,行之久。降及周末,尚仍流行“孔子讀易韋編三絕”。既以韋編,其為簡策也可知。是孔子之時之所謂書籍者,仍為簡牘也。由古至周,所有書籍完全為簡為牘,故謂之為簡牘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