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被擔保人是申請開保函的人,一般就是乙方,是甲方要求乙方開具的書面證明。
出保函,一定要對保函的金額、開具時間、受益人、項目名稱、保函的格式,都要確定好,別出錯了,一旦出錯,耽誤了項目,就得不償失了。
保函涉及四個方面的人,申請人(投標人)、辦理人(擔保公司)、擔保人(銀行)、受益人(招標方)。那么既然有了申請人、擔保人、受益人,為什么還需要辦理人呢?
受益人。
是有權按保函的規(guī)定出具索款通知或連同其他單據(jù),向擔保人索取款項的人。受益人的權利是:按照保函規(guī)定,在保函效期內提交相符的索款聲明,或連同有關單據(jù),向擔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保函根據(jù)用途不同分類如下:
1、投標保函:替代投標保證金。
2、履約保函:保證項目能正常履行的乙方對甲方的一個保障。
3、預付款保函:甲方給乙方打錢了,萬一乙方沒干活,甲方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拿這保函要回來預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