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解的報廢車回收大部分作為廢鋼、廢鐵回收,而五大總成在拆解過程中徹底破壞其使用功能,以防止流入汽車零部件黑市。后視鏡、車門、眼鏡、座椅等部分,如果修理廠或車主需要,也可以拆卸出售。
預拆解后的報廢汽車運至露天堆場存放,然后按照拆解方案進行拆解。報廢汽車回收的存放注意事項如下:
1.如需堆放報廢汽車回收,上下車輛的中心應盡可能重疊,防止墜落,堆放時外側高度不超過3m,內側高度不超過4.5m大型車輛應水平放置在單層中。如果存放在框架結構中,應考慮其承重保護,使結構合理,可靠性好,能合理裝卸。
2.所有報廢汽車回收車輛應避免擱置或倒置,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不允許堆放。
3.收到或購買報廢汽車回收后,應在3個月內拆除。
4.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應單獨存放,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爆、絕緣、隔熱等保障措施。
報廢汽車回收的存放注意事項如下:如需堆放車輛,上下車輛的中心應盡可能重疊,防止掉落,堆放時外側和內側高度分別不超過3m和4.5m大型車輛應水平放置在單層中。如果存放在框架結構中,應考慮其承重保護,做到結構合理、可靠性好、裝卸合理。所有車輛應避免擱置或倒置,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不允許堆放。收到或購買報廢汽車回收后,應在3個月內拆除。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應單獨存放,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爆、絕緣、隔熱等保障措施。
拆下的零件要盡量按照原來的結構連接在一起(如螺絲、螺母、墊圈、銷釘?shù)?。).必要時,一些零件需要在桌子上做標記(用鋼字母壓印),以免裝配時出錯,影響其原有的匹配性能。不能拆卸或拆卸后可能降低連接質量的零件,應在測量后拆卸,如密封件和鉚接;當一些設備或零件被標記為不允許拆卸時,應嚴格禁止拆卸。對于匹配的零件,如果其中一個須拆卸,則應保留價值較高、制造困難的零件。預拆解后的報廢汽車運至露天堆場存放,然后按照拆解方案進行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