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航空貨運單不可轉(zhuǎn)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yè)。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jié)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jié)算憑證及運費收據(jù);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jù);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guān)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航空急件運輸即航空快遞。這種方式特別適用于急需物品、醫(yī)療器械、貴重物品、圖紙資料、關(guān)鍵零部件、貨樣、單證等小件物品的快捷運輸,適應(yīng)了現(xiàn)代社會快節(jié)奏的需要。航空運輸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業(yè)務(wù)。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貨物重量保留3為小數(shù)。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貨物計算重量為1CBM=167KGS。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150*7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150公斤。
5. 超大超重的貨物,應(yīng)先向航空公司信息部預(yù)定倉位,征得同意方可承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