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傳統(tǒng)的分類法采用經(jīng)、史、子、集四部分類,四部下再細分為四十四類:
經(jīng)部,以儒家經(jīng)典及其釋作為主,例如《御筆詩經(jīng)圖》,也收錄古樂、文字方面的書籍。
史部,主要收錄各種體裁的史書,另納入地理、政書及目錄類圖書。
子部的范圍比較廣,諸子百家、算術(shù)、天文、生物、醫(yī)學、軍事、藝術(shù)、宗教、占卜、堪輿、命算、筆記、小說、類書等,皆入子部。
集部,則錄詩文集、文學評論及詞曲方面的著作;個人著作稱“別集”,集體創(chuàng)作稱“總集”(例如:《六家文選》)。
古籍按照寫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為祖本、寫本、影寫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繪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補本、遞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兩截本、石印本、鉛印本等等。
文學古舊書回收(建國前出版的各類書籍)、線裝古籍(建國前出版的各類線裝書籍)、舊書(建國前至1912年出版的書籍)、連環(huán)畫(90年代以前出版的小人書、畫報等)、普通舊書(1949-1989年出版的各類文史哲書籍)、文學(小說、散文、詩歌、作品集等)、歷史(歷史人物傳記、歷史文集等)、哲學(哲學史、美學、邏輯學等)、文化(社會學、人類學、民俗學等)。
古籍整理,是對原有的古籍作種種加工,其目的是使古籍更便于今人以及后人閱讀利用,這就是古籍整理的涵義,或者可以說是古籍整理的領(lǐng)域。超越這個領(lǐng)域,如撰寫講述某種古籍的論文,以及撰寫對于某種古籍的研究專著,盡管學術(shù)價值很高,也不算古籍整理而只能算古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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