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身和擋風玻璃上的車貼以及影響視線的雜物拿掉
車身上貼大幅的裝飾性車貼,或者貼上大幅炫目的車友會車標,都屬于擅自改變車身外觀的行為,年檢時都無法通過。而前擋或者后擋玻璃下放太多裝飾性雜物將阻擋駕駛員視線,影響行車,也將成為無法通過年檢的原因。所以在年檢前應該除去車身上的大型車標貼,并保持車內整潔,不要放過多的雜物。年檢時,車身外觀必須和行駛證一致,像車牌的固封、螺絲、雨刷、車漆等部位也要事先做一下自檢。而裝大包圍、尾翼,改排氣管,換大輪胎等影響車身外觀的外加裝置均無法通過年檢,車主需在年檢前全部拆除并恢復車輛原樣。
上線檢測
外觀檢驗沒問題,排隊等候上線檢測。檢測線負責剎車、大燈(遠光)、底盤等內容的檢測,大概5-10分鐘,車開下線就可以領到一張計算機打印的表,大致有制動、燈光、喇叭等項目,合格的項目打印“0”,不合格的打印“X”。一般都是燈光和剎車不合格。不要緊,檢測場都有調整燈光和剎車的地方。剎車調整后要重新上線,燈光不用,調完以后蓋個章就行。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guī)定公安、質監(jiān)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jīng)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