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體育”一詞同時也在世界各國流傳開來。從這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體育”一詞的初產(chǎn)生是起自于“教育”一詞,它早的含意是指教育體系中的一個專門領域。到19世紀,世界上教育發(fā)達國家都普遍使用了“體育”一詞。而我國由于閉關自守,直到19世紀中葉,德國和瑞典的體操傳入中國,隨后清政府在興辦的“洋學堂” 中設置了“體操課”。1902年左右,一些在日本留學的學生從日本傳來了“體育”這一術語。隨著西方文化不斷涌入我國,學校體育的內容也從單一的體操向多元化發(fā)展,課堂上出現(xiàn)了籃球、田徑、足球等。許多有識之士提出不能把學校體育課稱體操課了,必須理清概念層次。1923年,在《中小學課程綱要草案》中,正式把“體操課”改為“體育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