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貨物時收貨人異議的提出 1.貨物的明顯損壞,應在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提出,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2.貨物的其他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3.貨物延誤,自其自由支配貨物之日起21天內提出; 4.貨物沒有交付,自填開貨運單之日起120天內提出。 訴訟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起,或從飛機應該到達之日當日起,或從運輸停止之日起兩年內提出,否則即喪失承運人訴訟的權利。
包機運輸 包機運輸(Chartered 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租給一個或若干個包機人(包機人指發(fā)貨人或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機運輸適合于大宗貨物運輸,費率低于班機,但運送時間則比班機要長些。
貨物提取 1 、收貨人憑貨物提取聯(lián)及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若由單位收取應一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 2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時,應憑空運單上的收貨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提取人的身份證件提取貨物 3 、收貨人應到航空公司指定的提貨處辦理提貨手續(xù),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 4 、貨物提取人應在航空貨運單和貨物提取記錄上簽字后方可提取貨物 5 、提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面清點,發(fā)現(xiàn)貨物有丟失、短少、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等情況,請當面向航空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6 、若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航空貨運單或航空快遞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guī)定貨物已完好交付。
交貨時間 一般航班要提前6-8小時交貨,航空公司一般提前2小時封艙,提貨一般在飛機落地2小時分揀完畢后提貨。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輕泡貨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計算。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 5. 每件超大超重的貨物,應先向總調報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