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是就產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設計,還隱含了外觀設計的工業(yè)實用性,即使用了某一外觀設計或具有某一外觀設計的產品是可以批量復制生產的。如果不能批量復制生產,不具有工業(yè)實用性,則不能申請專利。
版權法保護思想觀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觀念包括美學思想觀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狀、圖案、色彩及其結合的表述方式。因而,當一件富有美感,以圖案、形狀和色彩組成的外觀設計構成作品時,就可以受到版權法的保護。顯然,外觀設計既有專利權的特征,又有版權的特征。這樣,在外觀設計的保護上,版權法就與專利法有所重疊。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英國和德國等國家才制訂了專門的外觀設計注冊法或工業(yè)版權法,對外觀設計采取了既具有專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權法特征的保護方式。 從觀念上說,專利法保護富有美感的具有工業(yè)實用性的外觀設計,版權法保護以形狀、圖案、色彩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區(qū)分開來。然而,具體到實用藝術品時,就很難區(qū)分究竟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還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了。
實用藝術品涉及了兩個概念。一是實用品,一是實用品的藝術方面。其中,版權法保護實用品的藝術方面,而不保護實用品或實用品的內在功能和實用性功能。關于實用品,美國版權法第101 條的定義說:“實用品是指具有內在實用性功能的物品,而且其內在的實用性功能并非僅僅描述物品的外表或傳達信息。如果某一物品是某實用品的一部分,通常應被視為實用品?!睂嵱闷返乃囆g方面,則是就實用物品作出的有關形狀、圖案、色彩和藝術設計,可以是圖形、雕刻和雕塑等。由此看來,產品的外觀設計和實用品的藝術方面并無本質的區(qū)別。
在對于實用藝術品的保護上,美國的版權法律和司法實踐一直試圖在受版權法保護的實用品的藝術方面與受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之間劃出一條界限。就受保護的對象來說,美國版權法第102條列有圖形、 雕刻和雕塑作品。又據美國版權法第101條,圖形、雕刻作品包括兩維和三維的實用藝術品。關于實用藝術品的保護,第101 條解釋說:“這類作品應當包括工藝美術品,但這只涉及工藝美術品的外形而不涉及其機械的或實用的方面;實用品(本條有定義)的外觀設計,當其所具有的圖形、雕刻或雕塑的特征能夠從物品的實用性方面分離出來,能夠獨立于物品的實用方面而存在,而且也只有在這種程度上,該外觀設計應當被視為圖形、雕刻或雕塑品。”這就是的“分離特性和獨立存在”原則。
醫(yī)療器械的使用對象是特殊人群,因此,其設計理念和思想就要有針對性。醫(yī)療器械的用途廣泛、種類繁多,為了更好地進行醫(yī)療器械的造型設計,就要針對產品種類和功用作詳細的分析。
在醫(yī)療產品設計領域,以用戶為中心的設計正被廣泛采用,技術的進步為改善醫(yī)療器械的使用體驗提供了許多機會。醫(yī)療器械的使用對象是特殊人群,因此,其設計理念和思想就要有針對性。醫(yī)療器械的用途廣泛、種類繁多,為了更好地進行醫(yī)療器械的造型設計,就要針對產品種類和功用作詳細的分析。
醫(yī)療器械的產品外觀設計理念
為了滿足不同病情的診斷和就需要不同造型的醫(yī)療設備。由于醫(yī)療器械需要我們在設計中能夠將功能和造型有機的相結合,所以我們就要充分考慮造型和功能的關系,是造型影響功能,還是功能決定造型。在功能和使用對象確定的情況下,如何應用工業(yè)產品設計方法學和設計理念,在現有條件下把醫(yī)療設備產品的造型設計做的更適用,從外觀設計、功能組合設計、材料選用諸多方面分析研究,這就是醫(yī)療設備的造型設計的現實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