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流程
選擇層次(高升專、專升本、高升本)
報名參加考前輔導
8月中下旬開始網上報考(填報學校及志愿等)
9月初正式確認報考
9月底發(fā)下準考證
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11月份網上公布考試成績
12月份網上公布錄取分數(shù)線及錄取結果
12月底或1月初領取錄取通知書
第二年3月中旬領取教材,課程表正式入學上課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試題答案,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作弊行為。
申請材料(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兩份(2)原件、復印件和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必須是在學期間全部成績單并蓋有學校教務處的紅章;如從個人檔案中復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檔案并加蓋單位公章)。(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4)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5)《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和復印件(6)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還須提交北京市教委核發(fā)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7)小二寸證件照一張;(8)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須提交擬聘高校出具的證明。必要時,應認定單位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經認定機構審驗后當時退還申請人。
時代的發(fā)展要求二十一世紀的人才要具有高度的主體性品質,即積極主動性、獨立自主性和創(chuàng)造性。而主體性品質的培養(yǎng)必須從小開始,因為兒童從生下來便具有主體性的潛能,然而這種潛能只有在支持和鼓勵探索的環(huán)境中 ,才能充分的變現(xiàn)出來;反之,則會阻礙幼兒主體性的的發(fā)揮,甚至造成主體性品質的缺失。但是,在我們的傳統(tǒng)的教育理念中,幼兒的主體性地位常常是被忽視的。因此,為使幼兒的主體性潛能得到充分的發(fā)展,教師必須轉變教育觀念,樹立以幼兒為主體的教師角色意識。教師的言行舉止是幼兒模仿的榜樣,對幼兒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是教師隊伍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她們主要以女性教育者為主,負責教育學齡前兒童也就是幼兒。幼兒教師主要對幼兒進行啟蒙教育幫助他們獲得有益的學習經驗,促進其身心和諧發(fā)展。幼兒教師在教育過程中的角色決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者,而且是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