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廠沒有和其他任何廠家聯營,也沒有把它的商標許可權與任何廠家共享,更沒有設立過一廠、二廠和分廠等。凡是注明為聯營廠、一廠、二廠,分廠生產的“茅臺酒”,完全可以肯定是假的。
假“茅臺”的商標和背貼一般都是用普通紙張印刷的,各種圖案配色混亂,層次不清晰,顏色偏淡,規(guī)格不一致,所用字體也與真商標有明顯區(qū)別,出廠日期字跡有紅色的,也有其他顏色的。
茅臺酒是用小麥制曲,經8次發(fā)酵,貯存二三年后方可出廠的。它的獨特感官指標是酒液無色透明,飲時醇香回甜,沒有懸浮物及沉淀,酒香突出,幽雅細膩,酒體醇厚,回味悠長,空杯留香持久,經久不散。假“茅臺”多為用高梁酒、白干酒、配制酒等冒充的,很難具有茅臺酒的色、香、味特點。
從外包裝紙盒上看:
看色澤:真品外包裝色澤鮮艷,光澤度好,外體光滑;假的包裝套色不準,無光澤。
看紙質:真品包裝紙質柔軟,有韌性;假的紙質粗糙,手感硬。
看外包裝圖案:用20倍放大鏡仔細觀察外包裝酒瓶的瓶蓋,真品的瓶蓋上會出現幾排平整的“國酒”字樣;假的則排列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