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個人有生老病死一樣,汽車也有一個“生老病死”的過程。汽車在使用一定年限和行駛一定里程后,由于零部件和各總成的磨損、自然老化和汽車技術使用水平等原因會造成整車性能下降,使用成本增加,尾氣對環(huán)境的污染加大。更為重要的是,汽車在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性能會隨著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顯地下降,從而存在各種的隱患,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在歐美、日本等國家,汽車換代年限一般為:美國汽車的使用年限平均是7.1年;法國是9年;德國是5-6年;意大利規(guī)定是8年;日本是一般可行使40萬km,但多數只行使了4-5萬km、4-5年就處理了,或賣給二手車經銷商,或廢棄,只有很少汽車使用到10萬km、10年左右。由于我國屬于發(fā)展中國家,對于一般消費者來說,汽車仍屬于消費品,汽車報廢的觀念還未得到大眾普遍接受。如果不對汽車采取強制報廢,我國報廢汽車的管理將會十分混亂。所以我國結合使用年限、行駛里程及車輛狀況,對汽車實行強制報廢制度。
隨著我國汽車工業(yè)的迅速發(fā)展,我國汽車的保有量持續(xù)高速增長,每年的報廢量也隨之增加。報廢汽車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為回收物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節(jié)約原生資源,實現環(huán)境保護、保證國家資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國作為一個新崛起的汽車大國,汽車回收制度的確立和強化是必然的選擇。
生老病死是生物界的自然法則,比如人和動物,就是直接的證明。如果換作機械,也會如此嗎?確實如此!比如汽車,并不是說汽車只要生產出來就可以一直在路上跑,如果是那樣的話,估計全球表面就已經被汽車所覆蓋。推陳出新同樣是汽車行業(yè)的法則,因為機械總會有老化的。如果汽車"老"了之后,它們的歸宿只有一個--報廢。
那么,汽車的報廢有什么根據呢?是根據時間還是根據年況?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我國現行的相關規(guī)定是國家商務部在2013年1月14日本發(fā)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這一規(guī)定在2013年5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guī)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根據規(guī)定,已注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guī)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同時,《規(guī)定》還明確了各類機動車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等無使用年限限制。根據《規(guī)定》,國家會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的行駛"上限"為60萬公里。
車輛到期報廢,該如何辦理?
1、首先,車主需提供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前后牌照及車輛;
2. 其次,回收公司提供車輛技術鑒定表,路費注銷表,機動車注銷申請表,由車主單位蓋章(單位)或車主簽名(私家車)其中單位車需提供機構法人代碼證號碼,私人車需提供車主身份證號碼。
流程:送表上門-->拖車-->驗證-->驗車-->注銷車籍-->注銷路費-->一條龍服務
報廢汽車為什么要交報廢汽車回收公司收購
報國家規(guī)定報廢汽車、摩托車嚴禁私自轉讓,只能由報廢汽車回收公司回收、拆解。機動車所有人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由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車主憑報廢汽車注銷證明注銷路費,若私自處理報廢車會有以下后果:
(1)無法注銷該車的稅費檔案;
(2)無法注銷該車檔案;
(3)報廢車私自轉讓后上路被查獲,有關部門可追究原車主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責任;
(4)報廢車私自轉讓后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種稅費,公安交警、稅務、路政等政府部門仍將依依法追究原車主經濟賠償責任并處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