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進口檢疫許可證審批流程
1.審批應在合同簽訂前辦理。
2.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xù)的單位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直接對外簽訂貿(mào)易合同或者協(xié)議的單位。
3.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xù),請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海關”平臺(http://online.customs.),并在動植物檢疫模塊下選擇相應類別。
4.首次申請的企業(yè)應提交注冊信息,經(jīng)審核通過后方可申請檢疫許可證。
5.申請企業(yè)按要求填寫申請單并上傳隨附單證,如果提交的隨附單證不在列表內,須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欄中上傳;在“其他隨附單證”中填寫上一份許可證使用信息,首次申請的須填寫:“本公司為本年度新備案企業(yè)”。
6.檢疫許可證初審。直屬海關受理人員接到隨附單證后,與網(wǎng)上電子申請表核對,提交到審核人員,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人員會將符合要求的申請表提交到終審人員,不符合要求的則注明原因退單。
7.檢疫許可證終審。初審合格后,海關總署自受理初審之日起20日內,做出準予許可或不準予許可的決定。
8.檢疫許可證自簽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在許可數(shù)量范圍內分批進口,可以跨年度使用。僅能從許可證批復的進境地點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