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危規(guī)》)有望在年內完成修訂并實施,在專職管理員配備、劇毒和爆炸品從業(yè)人員管理、企業(yè)評估等方面作出更高的要求。
近日,《商用汽車新聞》記者致電周煒,在進一步深入了解后得知,出于對政策出臺的慎重考慮,已經送審的《危規(guī)》目前正處于廣泛征求意見階段。征求意見結束后,會對部分內容作出修改、補充,預計將于明年三四月宣貫實施。
更廣泛地征求意見
“如果劇毒化學品泄漏到河流、江水中,那就是一種生態(tài)災難,很可能傷及無辜,將使更多人慘遭毒害。如果‘8·26’事故的司機不是剎車后將車停下自己走開,眼睜睜地看著36人被活活燒死,而是將車輛再往前開10~20米,就能少死10個人甚至更多。”周煒說:“這與客運的理念截然不同,客車運輸的是人,什么都不如人重要。而對于危險品運輸來說,駕駛員只是一個人,加上押運員是兩個人,是為了更多的人還是為了個別的人,這其中差別很大。現行《危規(guī)》并未規(guī)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救其他車輛人員,因此從目前的法律法規(guī)上說,司機并無過錯,只會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譴責。但是我們渴望在今后的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駕駛員或是押運員能夠主動去減少傷亡的惡性程度?!?/p>
我們在運輸化學品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點意外,以此造成了化學危險器的外漏,為此,在運輸此類商品時,主需要采取簡單,有效的技術措施來消除或是減少泄漏的危害,若對泄漏控制不住或是處理不當的話,隨時都會有可能轉化為燃燒,爆炸,中毒等惡性的事故,為此,危險品運輸的專業(yè)人士說在運輸此類物品時需采取相應的措施:
1、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機具,必須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規(guī)定的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驗合格。
2、具有能保證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
3、停車場庫要保證車輛出入順暢,并具有有關部門批準允許停放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證明。有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應設置相應數量的封閉型車庫。
4、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及有關業(yè)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持有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考核頒發(fā)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須有2年以上駕駛經歷或行車里程達到5萬公里以上。
6、從事營業(yè)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除必須具備《細則》上述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須具有5輛以上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3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級技術職稱的化工專業(yè)人員),并已建立健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備保養(yǎng)、維修和質量教育規(guī)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