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上海/天津/蘇州/常州/無錫/杭州/昆山青島/東莞/香港全國聯網報關公司
進口報關部聯系人:吳女士.
為適應我國改革開放的形勢,加快我國海關監(jiān)管制度與**慣例銜接的步伐,支持、促進我國經濟貿易事業(yè)的發(fā)展,從1998年1月1日起,在展覽品暫準進出口方面使用通用的**海關單證《暫準進口單證冊》(以下簡稱ATA單證冊)取代海關報關單。ATA單證冊包括出口、進口、復出口、復進口以及過境報關六個單頁,可用此冊辦結兩國海關之間報關手續(xù)。進出境展覽品系指:
1.在展覽會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貨物、物品;
2.為示范展示的機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
3.展覽者設置臨時展臺的建筑材料及裝飾材料;
4.供展覽品做示范宣傳用的電影片、幻燈片、錄像帶、錄音帶、說明書、廣告等。為舉辦技術交流會、商品展示會或類似活動而進境的貨物,按展覽品進行監(jiān)管。
展覽品屬海關同意的暫時進口貨物,進口時免領許可證、免交進口關shui和其他shui費,進口展覽品自進境起到復運出境止;出口展覽品自出境起到復運進境向海關核銷止,都應在海關監(jiān)督管理之下。
外國來華和我國出國舉辦展覽會,根據不同性質都要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由具有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資格的法人負責舉辦。一般情況下出國(境)舉辦展覽會由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及其各地的分會、全國性進出口商會、中國外商**企業(yè)協會負責舉辦。
一、外國來華展覽會進出口展品的報關
來華展覽會主辦單位應將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文件事先抄送展覽地海關。由主辦單位或其委托的運輸代表負責向海關**報關手續(xù),海關不單獨接受其他展商個人的申報。進口展覽品的報關手續(xù)如下。
(一)舉辦單位應會同報關、運輸代理于展覽品進境前,持下列文件向海關**備案手續(xù)。
1.**主管機.關對舉辦展覽會的批準文件;
2.主辦單位注冊登記表;
3.主辦單位備案申請表;
4.報關、運輸代理委托書;
5.海關認可的擔.保,可為相當于shui款金額的保證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書、以及經海關認可的其他方式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