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等級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種型材供應。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規(guī)格加工成一定長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寬度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則為寬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但是,林木生長緩慢,我國又是森林資源貧乏的國家之一,這與我國高速發(fā)展的經濟建設需用大量木材,形成日益突出的矛盾。因此,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經濟合理地使用木材,做到長材不短用,優(yōu)材不劣用,并加強對木材的防腐、防火處理,以提高木材的耐久性,延長使用年限。同時應該充分利用木材的邊角碎料,生產各種人造板材,這是對木材進行綜合利用的重要途徑。
當含水率自纖維飽和點降低時,木材的物理和力學性質隨之而變化。木材在大氣中能吸收或蒸發(fā)水分,與周圍空氣的相對濕度和溫度相適應而達到恒定的含水率,稱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隨地區(qū)、季節(jié)及氣候等因素而變化,約在10~18%之間。
木材密度的大小,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主要影響因子為:木材含水率的大小、細胞壁的厚薄、年輪的寬窄、纖維比率的高低、抽提物含量的多少、樹干部位和樹齡立地條件和營林措施等。中國林科院木材工業(yè)研究所根據木材氣干密度(含水率15%時),將木材分為五級(單位:g/cm3):
很?。骸?.350;?。?.351-0.550;中:0.551-0.750;大:0.751-0.950;很大:>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