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學校,培訓機構等,每年都要接受主管部門的年檢。提交相關材料,年報審計是必不可少的。
一般來說,3月31號前是必須完成的。
對于學校,培訓機構,審核這一年內(nèi)的財務狀況,以及是否符合會計準則,會計規(guī)范等要求。具體審核內(nèi)容有以下這些:
①審核財務內(nèi)容:
包括審核會計期間的總賬,明細賬,財務報表,原始憑證,銀行往來,各類票據(jù),單據(jù)等。
②會計準則要求:
被審單位的各種財務報表是否按照公認的會計原則和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編制,是否遵循一貫性會計原則。
③財務狀況情況:
被審單位的各種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正地反映了它在受審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
④反應披露問題:
反應審計期間,存在的各種問題,在審計過程中反應出來。
對財務方面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