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中,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令第307號和《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積極開展行業(yè)自律,依法回收,規(guī)范經營,從源頭上控制了報廢汽車整車、拼裝車、“五大總成”等上路和重新流入市場的現(xiàn)象,為緩解我市資源短缺,減輕環(huán)境污染,促進資源循環(huán),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道路交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汽車是技術含量高、結構復雜的產品,如果能對汽車的大部分零件實現(xiàn)再制造,將會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汽車再制造零部件主要包括內燃式發(fā)動機、傳動裝置、離合器、轉向器、啟動機、化油器、閘瓦、水泵、空調壓縮機、刮水器馬達、油泵、剎車動作筒、動力控制泵和緩沖器等。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xù)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提出檢驗標志申請。 車輛所人有向公安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后,核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由于報廢汽車中超過80%質量以可以被回收利用(以金屬為主),具有回收價值,美國的報廢汽車回收以市場化為主,也證明走市場化道路是可行的,因此我國可以對報廢汽車回收走市場化的道路,這樣不僅有利于回收過程的透明化,而且可以用經濟杠桿促進報廢汽車的回收處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