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在我國稱為第二資源,在國外稱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運用不僅可以節(jié)約物資消耗,降低費用開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業(yè)卻很發(fā)達的國家里,甚至把它當作國家經濟展開的一項戰(zhàn)略方針。
廢舊鋼鐵的回收運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為我國當時和往后恰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鋼材能供應的數目,遠不能滿足四化建設的需要。因為國家外匯有限,進口鋼材的數目往后也不能增加太多,處置鋼材材料缺少,除了安身國內礦山和進口礦石外,大力回收運用廢鋼鐵是重要途徑。
把搞好廢鋼鐵的回收運用,作為一段時期內展開我國國民經濟的方法之一提出來,并加以安排施行,不僅符合增產節(jié)約,增收節(jié)支的原則,而且對完結既定的經濟政策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應嚴格遵守憑證收購登記制度和可疑物品報告制度:(一)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對出售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guī)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二)收購廢舊金屬的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現有出售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