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屬行業(yè)有特殊性,標準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標準的范圍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原料標準、產品標準、建設標準(或規(guī)范)、檢測標準、環(huán)境標準,其中產品標準一部分參照原生冶金的標準,另一部分需要制訂,特別是中間產品,如中間合金錠、金屬粉和一些特殊的產品。
電器產品的廢觸頭、廢銀鋅電池; 電子工業(yè)的廢印刷電路板、廢集成電路塊、廢電容器、廢繼電器及其他廢電子元件; 通訊設備中的廢調節(jié)器、廢起動器、電話廢繼電器等; 廢貴金屬絲:廢銀絲、廢鉑(含合金)絲、廢金絲、廢熱電偶絲、廢鉑(含合金)網(wǎng)、廢銀網(wǎng)等;
城鄉(xiāng)居民及企、事業(yè)單位用于生活資料和農村居民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小型農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后的金屬制品。包括: (一)廢鋼鐵 廢鍋勺、廢爐具、廢炊具、廢縫紉機、廢舊自行車、鋼鐵制的廢生活用品; 廢農用工具:廢鐮刀、廢鋤頭、廢鎬、廢鍬、廢犁鏵、廢水車及零件、報廢的小型農用機具和糧食加工設備、廢人力車及其廢零件等。 (二)廢合金鋼:廢不銹鋼餐具等 (三)廢有色金屬 報廢的有色金屬生活用品:銅、鉛、鋅、錫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爐、蠟臺等; 廢牙膏皮、有色金屬的廢藥管等。
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半成品、廢零件、廢次產品、廢結構件、廢機械零件、散碎鐵; 各種鐵路廢器材:廢鋼軌、廢道釘、廢道叉、廢車輪、廢閘瓦、廢軸、廢防滑器、廢機車零件、廢機車等; 報廢的城市公共設施:廢井蓋、廢鐵蓖子、廢護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