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橡套電纜
一、用途
本產(chǎn)品為礦用橡套軟電纜系列產(chǎn)品。適用于額定電壓Uo/U為1.9/3.3KV及以下采煤機及類似設備裝置作電源連接。多在煤礦使用。
二、使用條件
線芯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65℃,電線的小彎曲半徑為電纜直徑的6倍。黃色護套電纜不得在日光下長期暴露。
核級電纜
適用范圍
·本產(chǎn)品適用于核電站額定電壓 Uo/U為 0.6/1kV控制系統(tǒng)網(wǎng)絡中使用的控制和信號連接用電纜。
·電纜導體允許長期工作溫度為90℃,短路時電纜導體的溫度不超過250℃,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秒。
·敷設電纜時的環(huán)境溫度應不低于0℃。
·電纜敷設時允許彎曲半徑為:
— 無鎧裝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 有鎧裝或銅帶屏蔽結果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2倍
— 有屏蔽結構的軟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在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大于90℃時,電纜的鑒定壽命不少于40年。
·成品電纜應符合GB/T18380.3標準中規(guī)定的A類成束燃燒試驗要求。
·成品電纜煙密度:透光率不小于70%。
·耐輻射性能:25×104Gy
·無鹵性:非金屬材料在燃燒時,逸出氣體的酸度(以 PH值表示)應大于 4.3;電導率不大于 10μS/mm。
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nèi)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小允許距離為0.2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25m。
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2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
常見故障
電纜線路常見的故障有機械損傷、絕緣損傷、絕緣受潮、絕緣老化變質(zhì)、過電壓、電纜過熱故障等。當線路發(fā)生上述故障時,應切斷故障電纜的電源,尋找故障點,對故障進行檢查及分析,然后進行修理和試驗,該割除的割除,待故障消除后,方可恢復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