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jù)國家機動車排放有關規(guī)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guī)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guī)定年限的一半。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新的汽車報廢標準,并結合機動車定期檢驗,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汽車(汽車使用年限從“初次登記日”起計算),通知車主限期辦理報廢、注銷登記。收回汽車號牌和行駛證,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報廢汽車的檔案保存2年,在計算機機動車檔案管理系統(tǒng)中建立《報廢汽車檔案信息庫》,保存5年。
至于刮蹭或者輕微追尾等所造成的漆面、鈑金損傷,這類皮外傷,則不屬于事故車。
公司回收各類舊機動車(轎車、商務車、吉普車、面包車、貨車、大巴中巴、工程用車等,久停、殘舊、碰撞變形、到期報廢均可,數(shù)量不限);快速一站式辦理各類機動車報廢注銷業(yè)務,大貨車、大巴車、小貨車、小汽車、拖車、拖頭、攪拌車、泥頭車、渣土運輸車、面包車、水浸車、火燒車
缺件登記。遺失的駕駛證、登記證和號牌必須在報紙上聲明作廢(從2015年4月1日起執(zhí)行),遺失部分應與車主協(xié)商;
車輛編號,并在隨車手續(xù)中標明;
車身照片(照片必須顯示車輛編號和號碼)、車棚編號照片(需要顯示車輛編號)
卸車牌,隨同車輛一同入庫;
開入庫單。將入庫單三聯(lián)交車主;
整理汽車資料,按編號裝訂,并登記臺賬;
將復印件和所有報廢汽車材料移交給入境人員,并填寫手續(xù)和轉移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