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2年,約翰·邵荷(Johann Socher)在(德國)桑托芬(Sonthofen)建造了一架今迄今所知的古老的方形鋼琴,其尺寸與當時很受歡迎的翼琴相同。 十年后,弗里德里奇(Christian Ernst Friederici)在(德國)格拉(Gera)開始了方形鋼琴的批量生產,他將其命名為“fortbien”。 1745年,弗里德里奇(Fridrici)制造出垂直三角鋼琴,并將其命名為“金字塔”。
1770年,鋼琴制作師約翰·安德雷亞斯·施泰因(Johann Andreas Stein)(德國奧格斯堡)在1770年前后發(fā)展了新的擊弦機,將弦槌置于琴鍵杠桿上。這種簡單的構造形式也被稱為“維也納式擊弦機鋼琴”,對于維也納古典音樂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具有這種類型擊弦機的鋼琴制作方法一直持續(xù)到十九世紀。
鋼琴的發(fā)明者是巴爾托洛奧.克里斯托弗里,他是意大利佛羅倫薩美第奇家族的一位樂器制作師。1709年,他以撥弦古鋼琴為原形,制作出一架被稱為具有“強弱音變化的古鋼琴”他在鋼琴上采用了以弦槌擊弦發(fā)音的機械裝置,代替了過去撥弦古鋼琴用動物羽管波動琴弦發(fā)音的機械裝置。從而使琴聲更富有表現(xiàn)力,音響層次更豐富,并能通過手指觸鍵來直接控制聲音的變化。在克里斯托福里的架鋼琴出現(xiàn)后的一百年里,撥弦古鋼琴仍為人們所應用,但更多地是為演奏特定作品而使用。故以弦槌代替撥弦發(fā)音就成為當時鍵盤樂器的主要特色,亦是鋼琴的標志與象征。
1709年后,克里斯托福里又進一步改革了原來擊弦機的結構,他在這部機械中安裝了一種與現(xiàn)代擊弦機的復震杠桿系統(tǒng)近乎完全一致的起動杠桿,使擊弦速度比原來加快了10倍,而且可以快速連續(xù)彈奏;音域也增加為4組;可以說這就是現(xiàn)代鋼琴的雛形。他的這一發(fā)明為以后的鋼琴制作師們打開了通往成功之路的大門。但遺憾的是,克里斯托福里的發(fā)明并沒有得到他的意大利同行們及當時演奏家們的注意,卻在異鄉(xiāng)得到了繼承和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