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工業(yè)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jiān)理、安裝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國家、?。ú浚┘壙萍脊リP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過?。ú浚┘壙蒲姓n題兩項,或?。ú浚┘壙蒲姓n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技術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擔任過相當一、二級工程兩項以上的工程項目,并參加過與本專業(yè)分支有關的項目建設的全過程; 3、主持完成過兩項一級建筑工程或兩項復雜結構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jiān)理、安裝等工作。
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從事建筑設計、科研或室內(nèi)外裝飾裝修設計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參加完成國家、?。ú浚┘壙萍脊リP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過?。ú浚┘壙蒲姓n題兩項,或?。ú浚┘壙蒲姓n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推廣應用較高水平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chǎn)品三項以上; 3、作為專業(yè)負責人承擔過五項二級以上工程;
二級注冊建筑師報考條件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2要求執(zhí)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附件2所規(guī)定的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2、職業(yè)實踐要求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