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墻(reflection glass curtainwall),是指由支承結構體系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圍護結構或裝飾結構。墻體有單層和雙層玻璃兩種。玻璃幕墻是一種美觀新穎的建筑墻體裝飾方法,是現(xiàn)代主義高層建筑時代的顯著特征。
《JGJ 102-2003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主要內(nèi)容:根據(jù)建設部建標[2000]284號文件的要求,規(guī)范編制組在廣泛調(diào)進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jīng)驗,參考有關國外先進標準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JGJ102—96進行了修訂。
考慮幕墻特點與建筑物壽命的關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鋁型材截面開口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閉口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2.5mm;型材孔壁與螺釘之間直接采用螺紋受力連接時,其局部厚度尚不應小于螺釘?shù)墓Q直徑。
2)、鋼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
3)、對偏心受壓立柱,其截面寬厚比應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第6.2.1 條的相應規(guī)定。
幕墻是建筑的外墻圍護,不承重,像幕布一樣掛上去,故又稱為“帷幕墻”,是現(xiàn)代大型和高層建筑常用的帶有裝飾效果的輕質(zhì)墻體。由面板和支承結構體系組成的,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變形能力、不承擔主體結構所作用的建筑外圍護結構或裝飾性結構(外墻框架式支撐體系也是幕墻體系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