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的保存方法及使用期限
1、未開封之ACF,保存條件:-10~5℃,其使用期限為制造后六個月(制造日期及保存條件下有效期ACF之商標會注明)。
2、已開封品之保存條件:-10~5℃其使用期限為SONY15天,HITACH30天已開封品,并裸露在空氣中,保存之時間僅為7天﹔未開封之產(chǎn)品如果保存在高溫環(huán)境下,會縮短其有效使用期限。
3、加速ACF的熱固化﹔若超過了使用保證期限之過期品,本公司規(guī)定:不開封的ACF從出廠算起,不超過一年時間繼用,超過一年報廢,已開封的ACF直接報廢。(深圳市捷燦科技有限公司)
3 活性炭纖維(active carbon fiber )
活性炭纖維(ACF),亦稱纖維狀活性炭,是性能優(yōu)于活性炭的活性吸附材料和環(huán)保工程材料。其超過50%的碳原子位于內外表面,構筑成獨特的吸附結構,被稱為表面性固體。 它是由纖維狀前驅體,經(jīng)一定的程序炭化活化而成。較發(fā)達的比表面積和較窄的孔徑分布使得它具有較快的吸附脫附速度和較大的吸附容量,且由于它可方便地加工為氈、布、紙等不同的形狀,并具有耐酸堿耐腐蝕特性,使得其一問世就得到人們廣泛的關注和深入的研究。目前已在環(huán)境保護、催化、醫(yī)藥、軍工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自1962年美國專利首次涉及隨后美國ORNL使用活性炭纖維過濾放射性碘輻射以來,不同前驅體有機纖維及其活性炭纖維的研究和應用得到快速發(fā)展。美國、英國、前蘇聯(lián)、特別是日本,是研究和使用ACF的大國,年產(chǎn)量近千噸。國內的ACF研究起始于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陸續(xù)出現(xiàn)工業(yè)化裝置。大多處于實驗室研究階段。
制造方法:前驅體原料的不同,ACF的生產(chǎn)工藝和產(chǎn)品的結構也明顯不同。ACF的生產(chǎn)一般是將有機前驅體纖維在低溫200 ℃~400 ℃下進行穩(wěn)定化處理,隨后進行(炭化)活化。常用的活化方法主要有:用CO2或水蒸汽的物理活化法以及用ZnCI2,H3PO,H2PO4,KOH 的化學活化法,處理溫度在700 ℃~1 000 ℃間,不同的處理工藝(時間,溫度,活化劑量等)對應產(chǎn)品具有不同的孔隙結構和性能。用作ACF前驅體的有機纖維主要有纖維素基,PAN基,酚醛基,瀝青基,聚乙烯醇基,苯乙烯/烯烴共聚物和木質素纖維等。商業(yè)化的主要是前4種。
熱壓后,可藉由室溫存放,使樹脂得以緩慢而持續(xù)的進行分子鍵結反應,其接著 強度可隨之逐漸增加。如有需要,亦可采用后熟化反應,以提升其接著強度。后 熟化可以使用 90°C x 60 分鐘。如果產(chǎn)品終需要能通過高溫回焊,則建議采用 兩段式后烤熟化︰90°C x 30 minutes至150°C x 30 minutes,則接著強度可提升到 1.0 kg/cm 以上,也更能承受嚴苛的高溫環(huán)境。
此產(chǎn)品熱壓后具有可修補性,也就是當熱壓后,如果因過度拉扯或操作不良的因素,造成導電性的問題時,可簡單的再以80°C x 5 seconds熱壓即可修補,而無需重工。如果因對位不良而需重工時,只需以丙酮擦拭即可清除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