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jù)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shù)囊环?、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銀行或者擔保公司索要提供的一些資料
銀行資料根據(jù)報送銀行不同,略有差別,具體簽約性資料版本由銀行提供。
1、法人代表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2、開立保函委托協(xié)議書;
3、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成員簽字樣本;
4、出具保函承諾書;
5、法代個人反擔保書;
6、反擔保保證合同;
7、保證額度使用申請書;
8、保函收妥確認書。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yè)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zhì)、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 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 定的條件。
由擔保人為施工方向業(yè)主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yè)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履約保函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一般是在簽訂合同時要做的事。簡而言之是為了防止施工單位或供貨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擔保的時間往往要貫穿整個項目,比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