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淘汰一般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8年;自備車15年,驗審合格可延期若干年;報廢轎車由回收公司支付300元,大貨車按噸位計算,但一般也僅幾百元。車輛報廢有三種途徑:一是車主可開車上門報廢;二是車主電話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門拖走報廢車;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駛的報廢車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當然,絕大多數(shù)是車主將車開上門報廢的,以便很快地更換新車。報廢時,車主需提供有效證件,填寫報廢表格,由回收公司對車主行駛證進行拓印,車主憑拓印件到車管所注銷檔案,車管所收繳了牌照、行駛證。車主在此基礎上領取報廢證,就可更新車輛上牌手續(xù)。為避免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非法流人市場,每輛報廢車解體過程都要經(jīng)過身份審核、初解、拍照、存檔、切割、拆解、分類七大程序,要求十分嚴格。
遠離市區(qū)的報廢汽車堆場里,數(shù)千輛廢棄車堆積如山,恍如進入一座汽車的“墓場”。鮮有人知的是,這里不僅是報廢車終的歸宿,更是延續(xù)其生命的起點,因為經(jīng)過精細化拆解,廢舊汽車80-90%的物料可以被回收。
一輛報廢車的拆解需要經(jīng)過進廠驗車、車輛暫存、車輛清洗、電瓶拆卸、氟利昂抽取、廢油液抽取、車門拆解、汽車翻轉、發(fā)動機拆解、零部件檢驗、再生資源分類、可利用部件入庫等12道工序,拆解1輛車需要20分鐘,拆解完的汽車再進入破碎中心破碎,1小時可以破碎30噸原料。經(jīng)過拆解,報廢汽車得到可修復的發(fā)動機、起動機,進行再制造;報廢車殼體經(jīng)過統(tǒng)一破碎、分選后,作為爐料進入鋼廠;汽車催化器用于提取金、銀、鉑、鈀等貴金屬;報廢車塑料則進入塑料資源化產業(yè)鏈,生成塑料合金和塑料顆粒。報廢汽車身上的許多零部件,可以循環(huán)再利用,整個車的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jīng)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按照相關規(guī)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
辦理報廢登記有關程序和要求: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jīng)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yè)經(jīng)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jīng)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