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淘汰一般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8年;自備車15年,驗審合格可延期若干年;報廢轎車由回收公司支付300元,大貨車按噸位計算,但一般也僅幾百元。車輛報廢有三種途徑:一是車主可開車上門報廢;二是車主電話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門拖走報廢車;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駛的報廢車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當然,絕大多數是車主將車開上門報廢的,以便很快地更換新車。報廢時,車主需提供有效證件,填寫報廢表格,由回收公司對車主行駛證進行拓印,車主憑拓印件到車管所注銷檔案,車管所收繳了牌照、行駛證。車主在此基礎上領取報廢證,就可更新車輛上牌手續(xù)。為避免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非法流人市場,每輛報廢車解體過程都要經過身份審核、初解、拍照、存檔、切割、拆解、分類七大程序,要求十分嚴格。
隨著我國汽車工業(yè)的迅速發(fā)展,我國汽車的保有量持續(xù)高速增長,每年的報廢量也隨之增加。報廢汽車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為回收物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節(jié)約原生資源,實現環(huán)境保護、保證國家資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報廢汽車中的許多物件,像舊發(fā)動機、舊輪胎等都可以進行循環(huán)利用。以舊發(fā)動機為“毛坯”, 按照嚴格的技術要求,采用專門的工藝和設備,對主要零部件進行清理、檢測、加工、更換,可以生產出“再制造發(fā)動機”。其功能、油耗、環(huán)保等指標完全能夠達到新發(fā)動機的標準,其價格僅是新機器的50~60%。用這種辦法,舊發(fā)動機85%的價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爐只利用了原價值的3%。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國際上每年舊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國每年生產新輪胎1.01億條,產生廢舊輪胎約3000萬條左右,其中400萬條得到了翻新,僅占新胎量的4%。據測算,每翻新一條胎可節(jié)約橡膠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龍簾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鋼材1千克。只要使我國的舊胎翻新量達到國際一般水平,節(jié)約的資源量就是很可觀的。
數量眾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無論美國、日本還是德國等歐洲國家,數量眾多的回收企業(yè)是報廢汽車之所以得到有效處理的基礎,而在我國,回收企業(yè)的數字少得可憐。
據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車拆解公司大約5000家,其中超過4/5都是月拆解量低于50臺的小型回收企業(yè),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機180多臺。在美國,這個數字大得驚人。目前美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yè)超過一萬家,零部件再制造企業(yè)超過兩萬家,還有200多家拆后粉碎企業(yè)。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只有不到500家。
一位汽車專家表示,增加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數量,已經成為現階段政府必須完成的一個任務。
辦理報廢登記有關程序和要求: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yè)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