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翻譯是專業(yè)從事涉外婚姻登記文件翻譯機構,有18年涉外婚姻相關材料翻譯經(jīng)驗。
涉外婚姻外方所需要材料: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jīng)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并由認證翻譯機構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上海涉外婚姻材料翻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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