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技術說明
我方提供的線路器材(鐵塔構件、緊固件及其他配件),除滿足招標文件、本技術規(guī)范書和施工圖中的要求外,還應滿足現行有關標準及規(guī)范,當出現不統(tǒng)一情況或采用其他標準時,需提交設計認可。
6、產品質量合格證
產品出廠由我方產品質量檢驗部門檢查和驗收,簽發(fā)產品合格證并標注產品生產編號,同時提供質量證明書。
7、標志、包裝、運輸
7.1標志
我方對貨物的標志、包裝和運輸到合同交貨地負責。
1)鐵塔零部件標記為鋼印,字形應排列整齊、不得有殘缺,鋼印深度根據鋼材厚度可在0.5mm~1.0mm以內,焊接部件的鋼印不得被覆蓋。
2)所有構件標志“塔型—零件號”等明顯的工程標志符號。
3)全部包裝標志標記清楚、正確,以保證地到達目的地,特別注意避免產品丟失或包裝錯誤的可能性。
4)外包裝標志應明確標明(但不限于)中標方名稱、收貨單位、項目名稱、塔型、呼高及到達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