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標牌是融合規(guī)劃、建筑、空間、雕塑、邏輯、色彩、美學、材質組合于一體的產物,它既不是簡單的文字,更不是所謂的牌子,它是與環(huán)境相融的的藝術作品!我們所說的標牌是指為視覺效果而標示的標牌。在概念上應稱為板式標牌。因人們把板式標牌稱為標牌的形態(tài)。所以后來通過東方和西方的交流,逐漸擁有了真正標牌的名詞性意義。
材料分類
1、光滑標識標牌:畫面或板面有油性,非常光滑。
2、夜光材料標識標牌:用夜光材料牌(即我們通常說的霓虹燈)。
3、丙烯酸質標識標牌:用丙烯酸質材料做板面主材料。比如“麥當勞的丙烯酸質標牌”!
4、金屬標識標牌:在沒有特別指定板面的情況下,用金屬做為標牌的板面或文字的主材料以及用金屬作為標識的主載體。
5、電光板標識標牌:用發(fā)光二極管或夜光管實現單色或彩色的表現效果。以發(fā)光的二極管和表現方式,可分為夜光電光板、LCD、LED、CRT、FDT等五大種類。
貼壁式標識是被固定在平行于建筑物墻體的外部或內部,所放位置與墻體的距離要小于18英寸。通常情況下,只有一面。它的形狀既可做成板式,附帶上文字(通常是用塑料做成),也可做成獨立的立體字,直接鑲嵌在墻體上。過往人群在閱讀側面的貼壁式標識,比閱讀直接迎面標識的更困難。因此,貼壁式標識的內容一定要清楚、醒目,不應包含更多其他干擾信息;貼壁式標識很容易適合整體的建筑構造,常作為建筑的附屬裝飾。
功用性
標識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識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識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
識別性
標識突出的特點是易于識別.顯示事物自身特征,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區(qū)別與歸屬是標識的主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