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所說的茅臺酒是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司生產(chǎn)的“貴州茅臺酒”,其中主要包括陳年茅臺酒、普通茅臺酒和低度茅臺酒。
陳年茅臺酒為,包括漢帝茅臺酒和年份酒(80年茅臺酒、50年茅臺酒、30年茅臺酒、15年茅臺酒、陳年茅臺紀念酒)。
普通茅臺酒包括飛天茅臺酒、五星茅臺酒、禮盒茅臺酒以及茅臺紀念酒。
低度茅臺酒都是43度的茅臺酒,有飛天系列的,也有五星系列的。
按照茅臺的設(shè)想,就是想讓酒廠和經(jīng)銷商、消費者之間建立一個長久的供應(yīng)的合作關(guān)系,通過茅臺云商這種新零售減少中間層級。然而,茅臺也意識到,要想實現(xiàn)三方的無縫對接,還有一定的難題,黃牛和經(jīng)銷商囤貨目前仍無法避免。“從長遠來看,不管是資本市場還是實物市場,希望保持向上發(fā)展的態(tài)勢,但階段性要的是平穩(wěn)的效果。”
“網(wǎng)上有3個"團伙",就是所謂的黃牛,他們通過水軍的方式,每瓶給50元和20元讓他們在茅臺云商上買酒,再傳統(tǒng)物流公司,將買到的茅臺酒匯集到一起。”一位業(yè)內(nèi)人士對記者表示,另外,安徽,浙江、貴州等地,也有專門的組織拿巨額資金去收購茅臺酒,對多的囤積5000箱,囤積3個月后就賣掉。“從法律上講,他們的行為屬于市場行為,但是,這種通過賺取差價的方式,抬高了茅臺酒的市場價格,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p>
之所以有“五星”和“飛天”兩種商標,是特定歷史背景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的茅臺酒廠成立后,初注冊商標為“貴州茅臺”,商標上端正中為工農(nóng)攜手圖案,左右兩邊有波浪形線條,其下有“貴州茅苔酒”5個紅色大字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10個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復為“臺”字。從1987年開始,茅臺酒廠開始使用“中國貴州茅臺酒廠出品”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