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簡稱,是連國Ⅰ排放標準都未達到的汽油車,或排放達不到國Ⅲ的柴油車,因其貼的是黃色環(huán)保標志,因此稱為黃標車。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到國三排放的柴油車。 如果只粗略區(qū)分,可以根據(jù)汽車的出廠日期判別,一般2000年以前出廠的汽油車、2008年以前出廠的柴油車屬于黃標車。2010年以后出廠的車輛,尾氣排放一般都能達到國Ⅳ標準。如果有人想檢查自己車輛的尾氣是否達標,可以到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測定。
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按現(xiàn)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xù)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guī)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后,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它類型的汽車,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發(fā)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7]456號)和《關于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8]07號)執(zhí)行(注:輕型載貨汽車是指廠定總質量大于1.8噸小于等于6噸的載貨汽車)。右置方向盤汽車報廢的管理,按照公安部《關于加強右置方向盤汽車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號)執(zhí)行。
機動車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里程或年限后,車輛的技術性能、經濟性能、廢氣排放均達不到要求。若繼續(xù)使用,存在較多隱患和污染環(huán)境,維修保養(yǎng)費用劇增。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聯(lián)合發(fā)布《汽車報廢標準》規(guī)定:汽車行駛達30-50萬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技術狀況無法修復的;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15%的;經修復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的;排污超標無法改善的車輛均應當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