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收到了稅務事項通知書什么意思?
1、本通知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設置。
2、適用范圍: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通知有關稅務事項時使用。除法定的專用通知書外,稅務機關在通知納稅人繳納稅款、滯納金,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資料,辦理有關涉稅事項時均可使用此文書。
3、填寫說明:
(1)抬頭:填寫被通知人名稱;
(2)事由:簡要填寫通知事項的名稱或者實質內容;
(3)依據:填寫有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內容;
(4)通知內容:填寫辦理通知事項的時限、資料、地點、稅款及滯納金的數額、所屬期等具體內容。通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繳納稅款、滯納金的,應告知被通知人:如對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