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是火災的發(fā)源地,也是引起燃燒和爆炸的直接原因。所以,防止火災應控制好10種火源,具體是:
1、人們?nèi)粘|c燃的各種明火,就是常見的一種火源,在使用時必須控制好。
2、企業(yè)和各行各業(yè)使用的電氣設備,由于超負荷運行、短路、接觸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擊、靜電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氣體、可燃物質燃燒,在使用中必須做到和防護。
3、靠近火爐或煙道的干柴、木材、木器,緊聚在高溫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塵、纖維;大功率燈泡旁的紙張、衣物等,烘烤時間過長,都會引起燃燒。
4、在熬煉和烘烤過程中,由于溫度掌握不好,或自動控制失靈,都會著火,甚至引起火災。
5、炒過的食物或其它物質,不經(jīng)過散熱就堆積起來,或裝在袋子內(nèi),也會聚熱起火,必須注意散熱。
6、企業(yè)的熱處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漬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易引起火災,應堆放在地方。
7、在既無明火又無熱源的條件下,褐煤、濕稻草、麥草、棉花、油菜子、豆餅和沾有動、植物油的棉紗、手套、衣服、木屑、金屬屑、拋光塵以及擦拭過設備的油布等,堆積在一起時間過長,本身也會發(fā)熱,在條件具備時,可能引起自燃,應勤加處理。
8、不同性質的物質相遇,有時也會引起自燃。如油與氧氣接觸就會發(fā)生強烈化學作用,引起燃燒。
9、摩擦與撞擊。例如鐵器與水泥地撞擊,會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災。
10、絕緣壓縮、化學熱反應,可引起升溫,使可燃物被加至著火點。
施工單位應向具有相應等級的消防工程設計施工企業(yè)發(fā)布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和施工;設計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項目消防技術規(guī)范,特別是相關項目的消防。強制性條款。建筑企業(yè)提高每個項目的質量,提高消防項目的整體質量,確保項目的功能是完整的。
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管徑≤100mm時,采用螺紋連接;另一個是焊接或法蘭。噴嘴裝置的水平距離應根據(jù)火災危險等級確定。對于報警閥組的安裝,應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和報警閥,并進行報警閥輔助管連接。水警鈴應安裝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墻上,并應易于維護。
我們社區(qū)的停車位非常緊張。通常情況下,有些車主會遲到而停在沒有停車位的消防通道。通常沒關系。如果發(fā)生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這是非常危險的。社區(qū)消防渠道受到阻礙和擔憂。
消防車應該是消防車用于救災的特殊專用道路。但是,在一些社區(qū),火災通道非常普遍。一些帶餐廳或娛樂場所的消防通道已成為客戶的“免費停車區(qū)”。警方了解到,目前社區(qū)內(nèi)的火災并不順利。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些社區(qū)不允許車輛進入,人為設置混凝土橋墩或其他障礙物;一些社區(qū)隨機建成消防通道;社區(qū)實施防盜的封閉管理;同時,私家車的隨意停放已成為阻止消防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