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作品,其發(fā)表權和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作品登記不是著作權取得的必要手續(xù)。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但版權登記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能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作品登記機關: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qū)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qū)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
預防版權侵權措施:
數字作品版權也可以在選擇行業(yè)協(xié)會等第三方平臺登記備案,特別是各種草根版權資源選擇包括并不限于數字指紋技術 數字水印技術,反盜載技術,融合可信時間戳技術 公證郵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技術的大眾版權保護平臺進行存證,進行數字作品存證時間認證和多緯度智能認證,其科學性 可以自主驗證對證.版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需要時司法鑒定機構,提高法律證據有效性,這是在歐洲發(fā)達國家已經盛行很多年,與官方人工登記相互補充。
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制作發(fā)放登記證書—公告。
辦理時限: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后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后4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