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溝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溝槽、基坑劃分:
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溝槽長大于槽寬三倍以上的為溝槽。
基坑底面積在27m2以內,且坑底的長與寬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為基坑。
溝槽底寬3m以外,坑底面積27m2以外,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
若:B≤ 3m,且L> 3B,則為挖溝槽;
若: B≤ 3m,且S=L×B ≤27㎡,則為挖基坑
若:B >3m,且S >27㎡,則為挖土方 (長為l寬為b)
2、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板時,其寬度按圖示溝槽、基坑底寬,每邊各加10cm。擋土板面積,按槽、坑垂直支撐面積計算。雙面支撐亦按單面垂直面積計算,套用雙面支擋土板定額,不論連續(xù)或斷續(xù)均執(zhí)行本定額。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計算擋土板,支擋土板后,不得再計算放坡。
3、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寬度計算表
基礎材料 每邊各增加寬度(mm)